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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2017,建筑行业有哪些非凡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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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发表时间:2017-12-24 09:00【

一.全国人大常委会:招标代理资格全面取消!

12月22日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透露了招投标领域即将迎来“大变革”。《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正案(草案)》提交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正案草案删除了此前有关招标代理资格认定的规定。这也就意味着,招标代理资格认定有望全面取消。

招标代理业务咨询服务不需要设行政许可“门槛”

公布的修正案草案中,则删除了此前招投标法中有关招标代理资格认定的规定,只要求“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国务院法制办副书记袁曙宏也就此向常委会做出说明。

他说,招标代理机构不对代理的招投标项目承担主体责任,招标方自主选择代理机构属于市场行为,代理机构可以通过市场竞争、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予以规范,发展改革、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也可以通过强化事中事后的管理措施进行监督,不需要以行政许可的方式设定准入门槛。

此外,从广东的试点情况来看,不设定行政许可,也是可行的。

二.强化问责:串标、违规严重者1—2年内禁止代理并公告

据了解,与取消资格认定相对应的是,修正案草案加大了对招标代理机构违规、串标等行为的惩罚力度。

修正案草案新增规定: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有关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投标活动有关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除了可采取罚款措施,对情节严重者还可禁止其1—2年内代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行政许可取消后,有关主管部门将创设新的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据有关规定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此外,还将通过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对失信者实行联合惩戒。

三.国家发改委8月已暂停资格认定申请

“招标代理机构”是在招投标过程中,提供招标代理业务咨询服务的中介机构,在招、投单位间扮演着纽带桥梁角色。

1999年制定的招标投标法,对“招标代理机构”设置了严格的“门槛”。

法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

在近年的简政放权中,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2012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便授权广东试点取消25项行政审批,其中便包括暂停“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和暂定级资格认定”,改为交由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

今年8月,国家发改委也公开发文表示:“正在研究制定新的管理规定,今年暂不受理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认定申请”。

之前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受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委托组织市场主体、业内专家学者,就《招标投标法》第十四条关于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管理的条款修订收集意见。

会议讨论以下两个议题:

1、取消招标代理资格对招投标市场的影响和效果。

2、招标代理资格取消后,政府和协会应从哪些方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行业自律。

由此可以看出,招标代理机构的最后一个法定资格被取消,将铁板钉钉!十八大之后已经取消三项资格:分别是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资格、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

四.建筑业10项新技术》印发

此次修订的《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以下简称“2017版”)的内容包括10个大项107项技术。与2010版相比,主要有3个方面的变化:

1、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等国家发展战略要求,注重跟进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等相关需求。

2、加强建筑业重点、热点领域的技术应用,尤其是突出了装配式建筑、抗震、节能、信息化等热点领域和前沿技术,新增“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章节,“绿色施工技术”中新增施工噪声控制技术、建筑垃圾减量化与资源利用、绿色施工在线监测及量化评价等8项新技术。

3、全面升级、优化基础性技术。对旧版重新梳理、吐故纳新,删减、归并54项,更新升级24项,新增53项,其中对地基基础和地下空间、机电安装、模板脚手架等技术均进行了大幅更新和补充。

五.新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公布

新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其中,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解读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处理培训

2018年01月18-20日(18日报到)杭州市

2018年01月25-27日(25日报到)武汉市

六.《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修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了《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对已执行10年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对于原先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有很大变动,例如:去除了“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要求所有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都必须为注册建造师。

明确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承接项目规模。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其中,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由一名建造师兼任。

明确二级建造师全国执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工程所在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不得增设或者变相设置跨地区承揽工程项目执业准入条件。

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发布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人社部2017年9月15日最新发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140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含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含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接下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将 实行清单式管理:

1、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

2、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3、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在目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严禁在目录之外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

4、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不得变相开展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

八.将推行网上异地评标

各地方的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与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可以分开建设,也可以合并建设。

到2017年底,所有省(区、市)和地市,应实现本行政区域内电子招标采购活动有一个可供使用的公共服务平台。为实现招标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将推行网上异地评标。

2018年,全面实现交易平台、监督平台以及其他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

九.“取消”项目环评单位资质管理

国务院日前签署第682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减轻企业负担,明确审核、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也就是说10月1日起,全国所有企业环评相关的申请、审核、报表等等费用全都免了!

简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事项和流程。删去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资质管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规定;取消行业主管部门预审等环境影响评价的前置审批程序,并将环境影响评价和工商登记脱钩。

十.招投标大变革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了修订后的《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以下简称《办法》)。

原《办法》(建设部令第82号)于2000年发布实施。随着建筑设计市场的发展变化,在建筑设计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项目范围过宽、招标办法单一、建筑设计特点体现不足、评标制度不完善、评标质量不高等问题逐渐凸显,新《办法》自5月开始实施。

十一.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或将被取消

7月17日,发改委发布《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文中未再提及“工程咨询企业需取得相应资格”的要求,或将率先取消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

发改委明确,行业自律性质的资信评价等级,仅作为委托咨询业务的参照。任何单位不得对资信评价设置机构数量限制,不得对各类工程咨询单位设置区域性、行业性从业限制,也不得对未参加或未获得资信评价的工程咨询单位设置执业限制。

十二.建筑资质的取消与合并

工程咨询资质、地质勘查等几十项资质已取消: 

2017年9月29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取消工程咨询、物业管理一级、地质勘查等几十项资质!

十三.设计一体化资质已取消

园林绿化资质已取消:2017年4月13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的相关申请,园林资质正式取消。园林绿化资质取消后,园林绿化资质的项目自然而然地归类到市政公用资质,因为园林绿化项目本来就属于市政公用的一个分类。所以办理市政公用资质的公司也在后半年急剧增加。

招标代理资质即将取消:招标代理机构的最后一个法定资格被取消,这是毋容置疑的。全面取消招标代理资格符合市场经济基本规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招标代理服务应当遵循市场规律,需要开放竞争。

劳务资质取消实行试点(时间未定):浙江、安徽、陕西3省取消劳务资质试点工作已经开展了一年多,全国取消的文件的出台只是时间问题,现在基本全国的申办点都已经停止申办劳务资质了。

十四.监理资质与注册人员脱钩,工程造价资质大调整

住建部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对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作出部署。虽然“建筑师负责制”制度到目前还只是“半只未落地的靴子”,其中提到:适应发挥建筑师主导作用的改革要求,结合有条件的建设项目试行建筑师团队对施工质量进行指导和监督的新型管理模式,试点由建筑师委托工程监理实施驻场质量技术监督。监理从建设方的“乙方”变为责任建筑师的“乙方”。

意见还提出加快以简化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强化个人执业资格为核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监理企业资质标准与注册执业人员数量要求适度分离,健全完善注册监理工程师签章制度,强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责任落实,推动建立监理工程师个人执业责任保险制度。意味着在施工企业资质之后,监理资质也将不再与注册人员相挂钩。

住建部发布关于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的通知,决定取消和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延续和变更申报材料,2017年9月1日起实施